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华讯 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5-038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等方
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公司董事长吴海生先生主
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公司董事兰大培先生对上述议案投弃权票主要理由:鉴于审计机构对华讯方舟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且其理由为“财务报表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恰当性”,并导致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上述事项导致无法判断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为此对上述议案投“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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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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