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5 年 9 月 18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
中院)裁定受理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兴
天恒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担任中兴天恒公司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
为顺利推动中兴天恒公司的重整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兴天恒公司概况
中兴天恒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7 月 19 日,原名为长春百货大楼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4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证券代码 600856。2015 年 11 月更名为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10 月更名为中兴天恒公司,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为 1,366,654,379 元,住所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
经营范围包括:绿色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天恒公司因 2020 年、2021 年连续两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
为负值,且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其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摘牌,现于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代码:400121)。
根据中兴天恒公司提供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中兴天恒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 10.15 亿元,账面负债总额为 30.53亿元。具体资产负债情况将以重整程序中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以及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为准。
中兴天恒公司核心资产为持有广东华丰中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中天公司)55%的股权。华丰中天公司注册地位于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龙湾村,主营业务为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储运与销售。华丰中天公司主要资产为 LNG 储配站项目,是“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广东省重点项目、潮州市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华丰中天公司 LNG 储备站立足潮州市及闽粤地区燃气供应,不仅能优化潮州市的能源结构,保障本地区的燃气供应,更重要的是作为“广东省燃气一张网”的应急调峰气源供应点之一,通过高压外输管道,与广东省天然气管网、闽粤支干线、西二线、西三线联通,实现资源互联互通,形成互为补充的多气源供气格局,并可实现南气北送,为缓解北方地区天然气供应紧张局面做出贡献。另外,因华丰中天公司LNG 储配站拥有稀缺的泊位资源,配套码头已列入《全国沿海与内河 LNG 码头布局方案(2035 年)》,在全国有限的泊位中占有一
席之地。目前 LNG 储配站陆域工程已完成工程进度的 97%,2 座 10
万立方米的 LNG 储罐及配套设施均已完工,并进入设备维护保养阶段,待配套码头竣工后,即可投入使用,发挥项目整体效益。根据中
兴天恒公司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华丰中天公司资产合计 18.53 亿元、负债合计 14.37 亿元。
二、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足额支付报名保证金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本次招募和遴选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5.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需要决定调整、继续、中止、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以及延长招募时间或重新招募,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关于遴选工作的安排。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二)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管理人秉持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招募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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