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天源1:关于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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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30
关于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裁
定受理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天恒公司)破产重整
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兴天恒公司管理
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和《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并经北京一中院许可,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对中兴天恒公司开展全面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2025 年 10 月 21 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发布了
招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2025 年 10 月 29 日,管理人组织召开了中兴天恒公
司重整案审计、评估机构评审会议。
根据评审会议的投票结果及评审规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选为中兴天恒公司破产重整案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备选审计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获选为中兴天恒公司破产重整案的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备选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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