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400121 证券简称:R 天源 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收
到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5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4 月 25 日
作出主体:其他(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分公司
京)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之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5-003
经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稽核检查,发现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 2022 年12 月 ( 含 ) 以 前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 包 括 养 老 保 险 、 失 业 保 险 、 工 伤 保 险 费 ), 共 计269038.31 元(大写:贰拾陆万玖仟零叁拾捌元叁角壹分,此金额不含滞纳金),具体缴费金额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申报核定结果为准。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限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在接到本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69038.31 元(大写:贰拾陆万玖仟零叁拾捌元叁角壹分,此金额不含滞纳金)。补缴的社会保险费涉及 2011 年 7 月(含)之后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欠缴 2022 年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0 号)和《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京人社发〔2022〕17 号)等文件精神,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已于 2023 年
底到期。自 2024 年 1 月起,对未完成补缴的 2022 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按
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及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处理。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未就上述处罚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法院起诉。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因为资金困难,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尚未补缴上述社会保险费。
公告编号:2025-003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停产,经营亏损,且因重大债务违约致公司主要资产、账户均被查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金困难无力补缴社会保险费,此行政处罚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经营困局。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涉及滞纳金,将增加公司财务负担。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接受该项处罚决定,将努力通过引进投资人及追讨其他应收款等措施改善公司经营状况,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由于公司资金困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欠缴社会保险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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