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7:46:31 股吧网页版
拉夏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为“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本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
和市场营销原理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
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
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和对象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促进本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五) 提高本公司透明度、改善本公司的治理结构;

(六)最终实现本公司价值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信息披露合法合规原则。

(二)充分信息披露的原则。

(三)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四)诚实守信原则。

(五)高效率、低成本原则。

(六)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原则。

(七)互动沟通原则。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五)其他与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机构和个人。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职责和方式

第八条 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公司的生
产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融资、重大投资决策及其变化、重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和收益、对外合作、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等各种信息;

(四)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信息;

(五)公司章程的任何重大变化信息;

(六)企业文化建设;

(七)投资者关心的与本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为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
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常设机构,对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可以列席本公司战略研讨会、经营例会、资金营
运分析会、预算编制会等重要会议,可向各有关部门问询有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其职责主要包括:

(一)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二)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

(三)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

(四)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之前,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五)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十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有关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规范本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

(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