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400116 证券简称:拉夏 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5-029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以
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对《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投票采取以网络投票、通信投票的形
式,表决终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 日 16 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1 日 10 时至 2025 年 4 月 3 日 16 时,根据《关于采取非现场方
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公司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以非现场方式进行了分组表决。表决期间届满前,有 1 户普通债权人(金融机构)因其内部审议程序,向管理人书面申请延期表决,计票时,管理人暂未将该债权人的投票意见计入同意,待其完成投票后,管理人将更新普通债权组的表决数据。其他债权人均按期完成表决,经管理人统计,各组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职工债权组
本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1户,其中:18户债权人明确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占出席会议的本组债权人数的 85.71%,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1,099,177.97 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 83.69%;有 3 户债权人未在限定期限内投票,视为同意,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214,270.00 元。职工债权组共 21 户债权人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本组债权人数的 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1,313,447.97 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 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税款债权组
本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1 户,其明确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占出席会议的本
组债权人数的 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86,639,891.28 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税款债权组
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普通债权组
本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233 户,其中:150 户债权人明确同意重整计划草
案,占出席会议的本组债权人数的 64.38%,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1,933,015,352.62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 77.12%;有 46 户债权人未在限定期限内表决,视为同意,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57,056,366.41 元。普通债权组共计 196 户债权人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本组债权人数的 84.12%,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 1,990,071,719.03 元,占本组债权总额的 79.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风险提示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后续仍需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股东会对《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能否获得法院批准及重整计划草案后续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重整计划不能得到执行,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及公司股票相应终止在退市板块挂牌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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