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9 18:02:00 股吧网页版
东北电3:关于海航天津中心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400114 证券简称:东北电 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航天津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10.5%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整合资源、补充流动资金、促进持续经营的需要,2025 年 9 月 29 日东
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海南逸唐飞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唐酒店”)与关联方北京海鸿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鸿源”)签署海航天津中心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津中心”)《股权转让协议》,逸唐酒店以 358 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天津中心 10.5%股权投资转让给北京海鸿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逸唐酒店不再持有天津中心的任何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公众公司的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
逸唐酒店持有天津中心 10.5%股权,天津中心不属于东北电气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本次转让天津中心 10.5%股权不会导致东北电气的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因东北电气、逸唐酒店与北京海鸿源同属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信管”)控制下的企业,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
海航天津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10.5%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及《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朱欣光、刘可佳、丁继实、米宏杰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五)协议生效所必需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各方已于同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生效,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监管部门批准。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交易事项审批权限划分”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发布本公告,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须予披露关联交易,鉴于任何一项交易规模测试指标均低于 25%且总代价低于 1,000 万港元,适用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76 条“该关联交易可获得豁免遵守有关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的规定”,由此豁免发出股东通函和股东会审议。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属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八)本次关联交易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交易需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海鸿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双裕南小街 1 号院 3 号楼 1 层 3-4 室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裕南小街 1 号院 3 号楼 1 层 3-4 室

注册资本:35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5996346317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酒店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服务评估;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法定代表人:伍建成

控股股东: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无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财务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