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400105 证券简称:R天夏1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债权人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胡兆敏的申请,于2024年7月30
日裁定受理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智慧公司)破产清
算一案,并于2025年12月9日指定广西天晟益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天夏
智慧公司破产管理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桂04破3号《公告》,
天夏智慧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1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
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银兴一路12 号;联系方式:陈刚13407748099;罗奕梅
13036846782)。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
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2
月5日下午3时30分于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
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望天夏智
慧公司各债权人届时准时参加。
现将(2025)桂04破3号《公告》全文公告如下:
“本院根据胡兆敏的申请裁定受理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夏智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西天晟益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为天夏智慧公司破产管理人。天夏智慧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1月20日前向天
夏智慧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银兴一路
12 号;联系方式:陈刚13407748099 ;罗奕梅13036846782:管理人邮箱:
283268145@qq.com】。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
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
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定于2026年2月5日下午3时30分在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天夏智慧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天夏智慧公司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相关人员应于2026年1月20日前向管理人移交天夏智慧公司有关财务账册等资料和移交公司资产,提供有关的财产线索。
特此公告”
二、备查文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桂04破3号《公告》
2.《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通知》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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