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哈尔滨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通过对哈尔滨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并询问相关人员后,现对公司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 2024 年度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违规担保事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尚未完全解决的为原控股股东及前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二、截至 2024 年 12 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本金余额总计 211,416.92
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27,496.99 万元,对公司原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担保本金余额为 35,812.48 万元,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及其关联方和原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 148,107.45 万元。
三、报告期内,根据《重整计划》,债权人选择全部领受可获得的偿债资源,公司解除担保责任本金金额为 23,98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工大集团提供违规担保(债权人深圳市彼岸大道贰拾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启娇等 72 位自然人),担保本金余额由 15,000 万元调整为6,020 万元;
2、公司为汉柏科技提供担保(债权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本金余额由 15,000 万元调整为 0 元。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伟 张冬宋金友
2025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