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400098 证券简称:航通 3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偿公司债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债务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7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裁
定受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通信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团队担任航天通信管理人(以下简称航天通信管理人)。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辉山税务局)依法向航天通信申报债权,其中债权本金为25629478.01元,违约金/滞纳金42742175.33元,合计68371653.34元。
航天通信管理人经审核后,于2025年9月25日向辉山税务局送达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确认书》,确认辉山税务局对航天通信享有优先债权即税款本金为25561332.61元,享有普通债权即滞纳金为25561332.61元。辉山税务局对管理人确认的优先债权无异议,但对普通债权数额提出异议,其认为普通债权即滞纳金应为42734095.25元。管理人对辉山税务局的债权异议进行了复核,并于2025年10月13日作出《债权异议复核通知书》,认定辉山税务局的优先债权为25561332.61元,普通债权为25561332.61元。辉山税务局于2025年10月16日收到上述复核结果后,遂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确认航天通信欠缴的税款滞纳金17172762.64元(暂计至2024年12月27日)为普通债权;2.本案诉讼费用由航天通信承担。
杭州中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如下:驳回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4837元,由国家税务总局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负担。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
公告编号:2026-003
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为:临2026-001)。
二、债务清偿情况
上述一审民事判决已经生效。近日,管理人收到辉山税务局《关于商请尽快支付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的函》,按照重整计划和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金额以及债权人对债权清偿方式的选择,向辉山税务局分配金额
35,046,572.19 元,共清偿债务 51,122,665.22 元。上述金额已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全额支付至辉山税务局指定的国家金库沈阳市蒲河新城支库(代理)账户。
三、风险提示
上述偿债资金已提前预留至管理人账户,本次债权分配不会对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具体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6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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