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代码:400098 证券简称:航通 3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向
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2023年7月11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议案》,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公告》(编号为:临2023-022)。
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辽0105破申5号)和《决定书》(2023辽0105破申5号之一),决定对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星)进行预重整,指定上海段和段(沈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沈阳新星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编号为:临2023-024)。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辽0105破申5号),裁定如下:受理沈阳新星的重整申请。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4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4-001)。
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辽0105破2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4-022)。
沈阳新星管理人对项目投资人进行了公开招募,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债
公告编号:2025-046
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后,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向沈阳新星管理人明确指定其下级公司北京新风航天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航天)作为后续投资人对沈阳新星进行重整投资。2024年12月30日,沈阳新星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沈阳新星控股股东由本公司变更为新风航天,新风航天以100%持股比例成为沈阳新星全资控股股东,本公司不再持有沈阳新星股权。根据沈阳新星司法重整执行情况,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沈阳新星重整执行情况
根据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2024)辽0105破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对沈阳新星享有的职工债权为37,695,566.85元,有财产担保债权为23,079,306.88元,普通债权为208,127,964.71元。
根据沈阳新星《重整计划草案》规定,职工债权获得全额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23,079,306.88元,以担保财产评估值为依据的优先受偿债权金额为8,839,100.00元,超过优先受偿范围而转为普通债权的金额为14,240,206.88元。
根据沈阳新星《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对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超过30万元部分的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约为8.7%。公司应受偿的普通债权金额为超过优先受偿范围而转为普通债权的金额与普通债权金额之和乘以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约为19,619,930.93元,具体金额以沈阳新星管理人清偿到账金额为准。
二、本次债权回收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上述职工债权37,695,566.85元和有财产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金额8,749,100.00元(管理人按担保权人优先受偿担保物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了管理人报酬9万元)以及应受偿的普通债权23,173,021.67元(普通债权的实际清偿率略高于8.7%);沈阳新星因破产重整对公司负有的债务已全部清偿完毕。
三、风险提示
前期,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沈阳新星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债权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债权回收将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敬请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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