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497 号
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497 号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476 号带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公司
2024 年发生净亏损 5.63 亿元,且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资产为负 12.97 亿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6.77 亿元。
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
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如下:
贵公司 2024 年发生净亏损 5.63 亿元,且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负 12.97 亿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6.77亿元
上述事项表明贵公司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针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贵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二(一)披露了如下措施:
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发展产业增加经营效益;积极主张破产债权等司法途径挽回损失;处置资产补充流动性,多措并举,增加可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将积极协调争取多方融资渠道,取得多方支持,以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贵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构成重大影响。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五、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为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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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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