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2024年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常晓波(独立董事)、陈怀谷(独立董事)、李雄刚(独立董事)组成,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常晓波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分别是:
1.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计划,并同意将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
2.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协议转让沈阳航天新乐有限责任公司 77.51%股权和债权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初稿、《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初稿、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初稿、《公司 2024 年审计工作计划》《公司 2024
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公司 2024 年审计风控法治合规工作要点》《公
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法治合规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4.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初稿。
5.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初稿。
6.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存货的
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未发现审计机构与公司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立信及其项目组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续聘立信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条款及审计费用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与立信就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及审计费用等条款,聘用条款合理合法。公司实际支付审计费与《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和编制期间,我们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多次电话和现场沟通,明确了其在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的相关责任,协商确定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和审计方法,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需要注意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监督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并组织落实内部审计的实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并重点跟踪其重要事项的执行情况,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不定期汇报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的落实,同时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内部审计部门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并跟踪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落实了内部审计部门专职人员配
备,使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基本上能够完成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满足公司对内部审计的需要。
同时,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要点、公司2024审计工作要点等。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2024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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