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目 录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2024 年 12 月 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2024 年度合并利润表 5
2024 年度公司利润表 6
2024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7
2024 年度公司现金流量表 8
2024 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2024 年度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3-105
审 计 报 告
众会字(2025)第 04802号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对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千山药机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千山药机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478,123.08 万元,且
连续多年存在重大亏损,2024 年净利润为 -3,468.30 万元,2023 年净利润为-32,288.48 万元,2022
年净利润-32,735.34 万元,2021 年净利润为-19,703.27 万元,上述事项截至审计报告日未见有重大改善。这些情况表明千山药机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千山药机公司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千山药机在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千山药机等七家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进入合并破产重整程序,截止报告出具日,已申报债权金额共计673,299.19 万元,已裁定 445,989.39 万元(涉及申报金额506,104.01 万元),不予确认金额60,114.62万元。由于剩余申报债权的确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部分债权审核确认对相关资产及负债的影响。
3、截止2024年12月31日,千山药机经营性资产账面净值 8,447.18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
有效的审计证据证明上述金额的公允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千山药机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千山药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千山药机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千山药机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千山药机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千山药机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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