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山西证券作为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其他(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是
2 生产经营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是
3 生产经营 重大债务违约 是
4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5 生产经营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是
6 生产经营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是
7 生产经营 (被)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是
8 生产经营 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因公司治理及经营困境,公司自 2021 年 6 月 4 日在退市板块挂牌以来至
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均未能披露定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 及半年度报告,详情参见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发布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 年 6 月 11 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茂名中院”)
出具(2024)粤 09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华燊榕科技有限公司
对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存在 重整不成功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因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被监管部门调整为每周转让一次(每星期五转让一次)。
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存在重整不成功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 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因公司治理及经营困境,公司自 2021 年 6 月 4 日在退市板块挂牌以来至
本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均未能披露定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 及半年度报告。虽公司各方努力解决,但公司仍无法履行基本的法定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生产经营处于停产状态,主要资产被查封,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存 在持续经营风险。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存在重整不成功进入破产 清算程序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无法履行基本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敬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出具的(2024)粤 09 破申
7 号《民事裁定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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