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082
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众和 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暨重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做市商不足两家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其他,具体内容为:法院受理公司重整。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1 月 2 日起停牌。
二、停牌事项进展
2022 年 6 月 30 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莆田中院”)
裁定受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破产重整
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指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福建信实(莆
田)律师事务所担任众和股份管理人,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2022 年 9 月 30日,莆田中院根据众和股份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对众和股份、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众和股份管理人担任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3 年 4 月 24 日,莆田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闽 03 破 7 号之四),
公告编号:2025-082
裁定批准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
根据《重整计划》之“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规定:超过 35 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部分,其中的 60.57%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由众和股份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剩余 39.43%由众和股份予以留债清偿,留债期限为 2 年,自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即留债期限起算日,不含当日)起计算,每 6
个月清偿一次,其中,满 6 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 10%,满 12 个月次日清偿
留债额度的 20%,满 18 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 30%,满 24 个月次日清偿留债
额度的 40%,同时,重整投资人将通过股东赠予资金向众和股份提供留债额 50%
的资金作为留债清偿的偿债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重整计划》全文】
2023 年 10 月 23 日,莆田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闽 03 破 7 号之
七),裁定《重整计划》的执行及监督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
2024 年 4 月 23 日,莆田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闽 03 破 7 号之九),
裁定《重整计划》的执行及监督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
2024 年 10 月 24 日,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收到莆田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
书》(<2022>闽 03 破 7 号之十一),莆田中院裁定终结众和股份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三、后续安排
□拟复牌 √拟继续停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重整计划》规定的第三期、第四期留债未达清偿期限,需继续执行,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预计于第四期留债清偿工作完成后复牌。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推进相关事项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方式:0592-5376599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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