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众和3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留债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重整计划》留债基本情况
2024 年 10 月 23 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
众和纺织有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厦门黄岩贸易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之“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规定:超过 35 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部分,其中的 60.57%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由众和股份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清偿,剩余 39.43%由众和股份予以留债清偿,留债期限为 2 年,自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即留债期限起算日,不含当日)起计算,每 6 个月清偿一次,
其中,满 6 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 10%,满 12 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 20%,满
18 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 30%,满 24 个月次日清偿留债额度的 40%,同时,重整
投资人将通过股东赠予资金向众和股份提供留债额 50%的资金作为留债清偿的偿债
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重整计划》全文】
二、留债清偿进展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期足额支付首期留债债务,同时,控股股东福建国城绿能投资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支付首期留债债务 50%的股东赠予资金。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公告编号:2025-036
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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