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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09 17:16:30 股吧网页版
吉恩5: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09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400069 证券简称:吉恩 5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

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制度,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和《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的股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

公告编号:2025-035

其他工作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有关两网及退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公告编号:2025-035

(六)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

(七)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包括重大诉讼、仲裁、对外担保、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资产等交易事项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事项。

(八)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以及其他个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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