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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400059 证券简称:天珑 5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的关联方台和贸易(广东)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珑移动”)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周转需求,且天珑移动支付的担保费用定价公允合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计提折旧的年限更加合理,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窦志铭、秦志光、李标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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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