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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400059 证券简称:天珑 5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天珑科技集团股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有关规定,制定《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天珑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
司规范意见》的规定,经湖南省经济体 司规范意见》的规定,经湖南省经济体 制改革委员会湘体改(1993)70 号《关 制改革委员会湘体改(1993)70 号《关 于同意成立湖南五一文实业股份有限 于同意成立湖南五一文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的 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经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 公司已经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 的通知》,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
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公司在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公司在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440300183804350L。 代码:91440300183804350L。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在公司承 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在公司
担管理职责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承担管理职责的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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