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400057 证券简称:海国油 3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 股东大会 全文 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
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
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1997 年 4 月 24 日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 1997 年 4 月 24 日经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发 字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发 字
[1997]167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1997]167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 万股。于1997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于 1997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于 2007 年 12 月 13 日终止上市。2008 公司股票于 2007 年 12 月 13 日经上海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2008 年 4
转让系统挂牌。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
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
板块(简称“退市板块”)转让。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
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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