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的发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行业和地区薪酬标准,能够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挂钩,能够起到激励约束的效果。因此,我们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公众公司执业经验,且为公司提供了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较为熟悉,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
实际情况进行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胡春学、权进国、何佳义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