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400046 证券简称:博嘉 5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四位参会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
事及决策程序,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
领导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事项;
(十六)审议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事项;
(十七)审议达到以下标准的重大交易(除提供对外担保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价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0%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
(十八)审议本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审议范围以外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授权原则和具体内容。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本规则第四条的具体职权时,凡应通过会议决议的,均
应按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闭会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董事长负责,常任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协助。有关董事长负责日常管理的职权,除章程已明确规定的,应由董事会制定基本规章来加以确定。
第六条 董事会应任职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意见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章 董事
第七条 公司设董事五名,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八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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