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400046 证券简称:博嘉 5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06 年 7 月
(三)诉讼受理日期:2006 年 7 月 2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于 2006 年做出(2006)一中民初字第 10212
号民事判决,判决要求本案被告亚联电信网络有限公司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下称:建行北京分行)借款本金 4990 万元及利息的 还款责任,沈阳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曾用名)作为其担保 人,承担连带责任。近日,本案原告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鉴于本案形成于 2006 年,属于公司破产重整之前的债务,且公司破产重
整程序经法院裁定执行完成,距今已近 6 年有余。根据公司《重整计划》规定 且公司破产重整案中已预留了未申报债权人的清偿份额。现,公司已与建行北 京分行进行有效沟通和协商,并告知其联系公司破产重整审理法院和破产管理 人,以按法律规定获得预留股份来清偿其债权的路径,目前相关各方正在程序 履行过程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3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亚联电信网络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沈阳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称: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03 年 12 月 29 日,建行北京分行与亚联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亚联
公司向建行北京分行借款 50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自 2003 年 12 月 29
日至 2004 年 12 月 28 日,月利率 4.8675‰。同日,建行北京分行与沈阳菲菲
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借款到期后,亚联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亚联公司返还借款本金 4990 万元及利息(自 2004 年 12 月 29 日至实
际付清之日止);2、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由亚 联公司、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6 年做出(2006)一中民初字第 10212 号
民事判决,判决:1、被告亚联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建行北京 分行人民币 4990 万元及利息;2、公司对上述第一项中所确定的被告亚联公司 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亚联公司追偿。
公告编号:2025-003
(二)执行情况
公司中信银行沈阳南湖支行的账户被冻结,经公司联系银行并与法院口头 沟通,得知建行北京分行于近期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方面未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对外开展相关创新业务和发展战 略合作产生一定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中信银行沈阳南湖支行的账户被冻结。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鉴于本案债权形成于 2006 年,属于公司破产重整之前的债务,且公司破
产重整程序经法院裁定执行完成,距今已近 6 年有余。根据公司《重整计划》 规定且公司破产重整案中已预留了未申报债权人的清偿份额。现,公司已与建 行北京分行进行有效沟通和协商,并告知其联系公司破产重整审理法院和破产 管理人,以按法律规定获得预留股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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