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作为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中侨发展”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 否
2 生产经营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截至本提示公告日,中侨发展未披露自 2020 以来的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告。
中侨发展长期生产经营停滞,没有业务收入,也无法按照《两网公司及退 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 露办法》的规定,上述事项存在影响公司信息披露、持续经营能力等风险。公 司目前股份转让方式已经变更为每周转让一次,若公司不能披露自 2020 以来 的定期报告,且无法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转让方式仍将维 持每周转让一次,证券简称与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公司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告知未按期披露的风险事项,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 事项的进展,进一步提示其披露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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