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400023 证券简称:新征程5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鹏盛A审字[2025]00192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无法对大额的预付账款和应收账款的商业实质、合理性以及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五大预付账款总
额为114,745,770.45元,具体包括预付深圳市永致兴贸易有限公司
29,845,100.00元、山东鑫起贸易有限公司29,632,021.30元、都匀经济开发区
四季绿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7,879,470.41元、遵义市智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7,884,178.74元、临沂市弘中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9,505,000.00元,其中,超过一年以上的余额为71,440,015.44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所述,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总额为80,873,461.98元,包括应收惠州市玖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58,526,697.16元、惠州市缘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2,346,764.82元,上述大额预付账款及应收账款共计195,619,232.43元,占总资产的69.91%,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尽管我们执行了包括函证在内
公告编号:2025-019
的必要审计程序,但截至报告出具日,尚未收到山东鑫起贸易有限公司的回函,除该公司外,上述列举单位的回函已收到。鉴于公司资金状况困难,公司未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未收回的大额预付账款及应收账款,我们认为其商业合理性存疑。因此,我们无法就该款项的商业实质、合理性及可回收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无法对本期的收入确认的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十七)所述,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88,021,433.99元,与上年营业收入1,345,624,074.39元相比,下降78.59%,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确认得到了上海全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盖有“全胜物流仓储业务专用章”的交易出库单明细的支持,出库单详细记录了仓库名称、提货单号、存储卡号、货物名称数量等重要信息,从而验证了收入确认的真实性。然而,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反映账号已注销,无法导出全胜物流出库单明细,导致本期收入确认的重要单据未能获得。因此,我们无法对本期收入确认的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无法对本期处置子公司浙江优米的业务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所述,公司将持有子公司浙江优米新能源有限公司51%的股份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濮丰平,该交易已于2024年12月 24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26日与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于
2025年1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所述,上述交易在合并利润表产生了2,333,752.63元的投资收益 ,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7.84%,影响重大,在审计过程中未获取子公司浙江优米财务凭证等重要资料。鉴于此,我们无法对本期子公司浙江优米的业务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货币资金所述期末余额为52,277.80元;附注五(十七)应付职工薪酬所述,逾期未支付职工薪酬,贵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拖欠员工2024年8月至11月工资总额为1,026,3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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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资金困难,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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