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2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400022 证券简称:海洋 5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过去三年应披未披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1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监管关注函》(厦证监函〔2025〕45 号),随后,公司对过去三年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全面倒查。经过细致梳理,现发现公司存在以下两个情况涉嫌应披未披事项:
(一)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告内容不完整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条 股票转让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主办券商根据市场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股票转让异常波动:(一)某股票的转让价格连续三个转让日达到涨幅或跌幅限制;(二)某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转让日逐日增加 50%;(三)某股票转让日的成交量与上月日均成交量相比连续五个转让日放大十倍;(四)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出现本条所列情形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股票,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披露之日起重新开始。”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连续涨停 28 个
转让日,期间,公司未披露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披露了 2023 年 11 月 24 日、27 日、29 日连续三个转让日涨停的交易异常
波动公告,截至目前再无类似情况发生。
(二)重大诉讼相关公告披露不完整、不及时
在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由于工作疏忽,公司对诉讼过程文件的重视程度不足,且受到更换律师事务所、董事会秘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在部分诉讼的信息披露中,出现仅注重结果而忽视了过程的披露行为,违反了退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再次全面披露过去三年的所有涉诉案件信息(包含作为第三人参与的以及金额较小的案件),详细信息请参见下表:
序 厦门市钧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中
号 案由 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利盛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同
纠纷
中惠融通投资管理
厦门市钧乾 厦门海洋实业 (深圳)有限公
原告 投资管理有 被告 (集团)股份 第三人 司、利盛投资(深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圳)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案号 阶段 结案时间 判决结果 案件受理披 案件判决披露情况
露情况
(2020)
闽 02 民初 一审 2021 年 3 月 驳回诉讼请求 2020-039 2021-008
536 号
1 (2021) 撤销一审判
闽民终 923 二审 2021 年 12 月 决,发回重审 2021-032 2021-052
号
(2021)闽 财产保全、支 补发 2022-
02 民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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