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广益”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新广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20号),公司于2025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71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518.1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361.3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2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251Z001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功能性材料项目 63,838.30 63,838.30
合计 63,838.30 63,838.3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募投项目导致将产生阶段性闲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1.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2.审议通过的金额为最大额度,公司将视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合理开展现金管理。
(三)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
关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公司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且相关投资产品都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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