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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0 15:08:00 股吧网页版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5〕010036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与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对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对落实函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落实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申报文件的修改、补充

目 录

问题 1、关于业绩可持续及成长性...... 4
问题 2、关于单价下滑与毛利率...... 27

问题1、关于业绩可持续及成长性

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5,513.00 万元、51,593.50 万元
和 65,694.75 万元,报告期内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新能源材料、光学胶膜等业务收入保持增长。发行人主要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所用的柔性电路板制造及新能源锂电等领域。2025 年上半年,发行人经审阅后的收入31,339.21 万元,同比上升 10.24%,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479.84 万元,同比上升 13.99%。发行人募投项目为功能性材料项目,新增产能 5,200 万平方米。

请发行人披露:

(1)结合报告期后最新业绩及未来业绩预计情况,分析报告期后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新能源材料等主要产品销售金额、销量、单价等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对主要客户销售变化情况及原因。

(2)结合下游 FPC 行业、消费电子、新能源锂电、光伏行业景气度、行业
产能及供需变化情况、客户需求变化、下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主要产品市场容量及增长空间、同行业公司业绩情况、最新订单及变化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后业务拓展情况,说明发行人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可行性及折旧摊销影响、发行人业绩增长可持续性及成长性,并针对性完善风险提示内容。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简要概况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后最新业绩及未来业绩预计情况,分析报告期后抗溢胶特种膜、强耐受特种膜、新能源材料等主要产品销售金额、销量、单价等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对主要客户销售变化情况及原因

(一)发行人 2025 年 1-6 月业绩情况

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已对2025年1-6月财务数据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发行人 2025 年 1-6 月经审阅的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1-6 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31,339.21 28,428.59 10.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46.08 5,062.55 17.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5,479.84 4,807.35 13.99%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2025 年 1-6 月财务数据经申报会计师审阅,下同。

(二)发行人 2025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已实现业绩、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5 年 1-9 月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9 月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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