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发行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固德电材”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东吴证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制作的招股说明书相同。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3
二、本项目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6
五、本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7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10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1
一、本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11
二、本次证券发行发行人履行的决策程序 ......11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2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3
五、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6
六、关于发行人及其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等责任主体做出的承诺及约束
措施事项的核查意见...... 17
七、关于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登记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17
八、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9
九、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 19
十、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0
十一、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7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及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东吴证券作为固德电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指派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笪敏琦和左道虎。
笪敏琦女士: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曾担任佳禾食品(605300.SH)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协办人,曾参与鸿日达(301285.SZ)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以及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及财务顾问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左道虎先生: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曾担任南京银行(601009.SH)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协办人、亚泰集团(600881.SH)2016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迈为股份(300751.SZ)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龙腾光电(688055.SH)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福立旺(688678.SH)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及迈为股份(300751.SZ)2020年、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曾参与中泰证券(600918.SH)首次公开发行以及多家企业的财务顾问等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项目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项目协办人
东吴证券指派崔琪作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崔琪先生: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多家企业的财务顾问等工作。(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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