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恒汇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淄博芯材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目标公司”)对标国际最先进的载板企业,致力于研发和生产 FCCSP 和 FCBGA 高端封装载板,其中 FCCSP 技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以及 AIOT 物联网内射频、处理器、基带芯片以及 SoC、车载类芯片等,FCBGA 技术主要用于 GPU、CPU、ASIC、FPGA 等高算力芯片中。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增强集成电路封装材料领域产业布局及产业协同性,公司拟以人民币 20,000 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675.45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10.53%的股权。
标的公司拟按照投前估值 150,000 万元开展 B++轮融资,B++轮投资人除公
司外,还包括淄博市齐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创产投)及其他潜在意向投资人,其中齐创产投以 20,000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675.45 万元,并已签署了《关于淄博芯材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之 B++轮投资协议》。
(二)关联交易情况及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前,标的公司的股东中包含公司关联方任志军先生、共青城芯材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材汇能”)、共青城芯材家和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材家和”)、淄博齐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芯产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故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任志军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本次投资前,任志军先生直接持有标的公司 5.6744%股权,通过芯材汇能、芯材家和间接持有标的公司 4.993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任志军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经核查,任志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共青城芯材汇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7B0RUD0K
2、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林
3、出资额:1,000 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营业期限:2021-09-10 至 2041-09-09
6、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任志军 700 70.00
朱林 200 20.00
吴忠堂 100 10.00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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