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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9 20:27:07 股吧网页版
新恒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5-026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会议事
项比较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虞仁荣、吕大龙;独立董事杜鹏程、高玉滚、GAO FENG 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志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近六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5,690.35 万元,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置换时间不超过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的六个月。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12 月 19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积极应对黄金、白银、铜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的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12 月 19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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