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途
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1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9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5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974.8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1,615.17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天健验〔2025〕8-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
金
1 智能环网柜生产建设项 15,699.06 15,699.06 0
目
2 智能柱上开关生产建设 10,252.33 10,252.33 0
项目
3 智能配电研发中心建设 11,702.26 11,702.26 0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7,653.64 47,653.64 10,000.00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途的情况及原因
为适应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的最新需求,经审慎研判和 调研,公司拟改为在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新建生产基地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一方 面天津制造业产业完备、交通便利,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对人才也更有吸引力; 另一方面,变更后实施地点更能满足新增产能所需匹配的场地,也为未来技术升 级与产品迭代预留了必要的弹性空间;此外,利用自有场地还降低了研发中心建 设投入,并有利于实现研发与制造环节的高效协同。具体拟进行如下调整:1、 将“智能环网柜生产建设项目”“智能柱上开关生产建设项目”及“智能配电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均变更为公司拟在天津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 称“天津子公司”),将实施地点统一变更至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拟新建的生产基 地,并将“智能配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中实施场地由房屋购置调整为 自建获取、建设期调整为 2 年。上述三个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 相应调整,仍全部使用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核心建设内容和方向均不变; 2、在变更后的实施地点新增募投项目“箱式变电站及高低压开关柜生产建设项 目”的建设,并由天津子公司实施,实施该新增募投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其中募集资金包括原募投项目减少使用的 2,955.20 万元及超募资金 3,961.52 万元。本次变更前后募投项目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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