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1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9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00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5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974.8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615.1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天健验〔2025〕8-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智能环网柜生产建设项目 15,699.06 15,699.06
2 智能柱上开关生产建设项目 10,252.33 10,252.33
3 智能配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702.26 11,702.26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47,653.64 47,653.64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5,301,886.79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301,886.79 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费用名称 自有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不含增值税) 本次置换金额
1 保荐费 2,000,000.00 2,000,000.00
2 审计费 2,300,000.00 2,300,000.00
3 律师费 700,000.00 700,000.00
4 其他费用 301,886.79 301,886.79
合 计 5,301,886.79 5,301,886.79
四、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上述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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