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关于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作为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纳百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纳百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91.74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63 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177.0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555.22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对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40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原计划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
纳百川(滁州)新能 纳百川
1 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滁州)新 57,940.04 57,900.00 50,555.22
360万台套水冷板生 能源科技有
产项目(一期) 限公司
2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15,000.00 15,000.00 5,000.00
合计 72,940.04 72,900.00 55,555.22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 11,864.27 万元,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1,401.01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463.26 万元(不含增值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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