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301667 证券简称:纳百川 公告编号:2026-011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6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6年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荣贤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1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投资决策,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人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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