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301667 证券简称:纳百川 公告编号:2025-001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1号)同意注册,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91.7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6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770,76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6,218,563.5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552,198.4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40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
截至2025年12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 专户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体 (人民币元)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385786966297 588,170,610.90
公司泰顺
公司 县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755947597310008 0
公司温州
瑞安支行
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 11959000000607691 0
公司温州
瑞安支行
纳百川 中国民生
(滁 银行股份
州)新 有限公司 654664536 0 纳百川(滁州)新能源科
能源科 温州瑞安 技有限公司年产 360 万台
技有限 支行 套水冷板生产项目(一期)
公司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8110801011703271236 0
公司温州
瑞安支行
合计 588,170,610.90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系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暂未支付及置换等原因。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近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会同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顺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以下统称“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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