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本保荐人”或“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非经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招股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
目 录
声明...... 1
目 录...... 2
一、发行人概况 ...... 3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 24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组成员情况 ...... 24
四、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 25
五、保荐人承诺事项 ...... 26
六、保荐人对于本次证券发行履行决策程序的说明...... 26
七、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 27八、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上市条件的说明 ...... 29
九、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 33
十、保荐人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34
十一、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34
十二、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 34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8,375.2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荣贤
注册地址 浙江省泰顺县月湖工业区分泰路 主要生产经营 浙江省泰顺县月湖工业
59 号 地址 区分泰路 59 号
控股股东 陈荣贤 实际控制人 陈荣贤、张丽琴、陈超
鹏余
根 据 《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在其他交易场
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 所(申请)挂牌 无
业为汽车制造业(C36)。 或上市的情况
(二)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天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5256 号),公司报告期财
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2023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2025 年 1-3 月 日/2024 年度 日/2023 年度 日/2022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198,137.48 189,172.26 152,509.55 126,514.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64,303.12 62,811.99 53,098.94 43,106.97
益(万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1.91 51.39 51.12 56.26
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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