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股本变化,对
2025 年 9 月 5 日披露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注册资本、股本等内容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
1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决定,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
288,574,910 股,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为人民币【】元。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04,790,91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股
第十九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
3 份有限公司,以上公司发起人均以净资产出资形式认购股份。公司设立时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公司发起人均以净资产出资形式认购股份。
行的股份总数为 2,081,278,000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00 元。
4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404,790,910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可依法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股和优先股。 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其他主要修订内容:
①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
②相关条款所涉“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或删除“监事会”;
5
③增加“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④增加“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等与职工代表董事相关内容;
前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不再逐条列示。此外,《公司章程》中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符号调整等也不再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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