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九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泰海通”)接受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联合动力”)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人,委派忻健伟和朱哲磊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30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0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 31
五、保荐人承诺事项 ...... 32
六、保荐人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 33
七、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 33
八、关于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及核查情况...... 35九、保荐人关于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的逐项说明 ...... 39十、本次分拆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关于分拆上市的条件和
程序规定 ...... 43
十一、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5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Inovance Automotive Co., Ltd.
注册资本 211,621.6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俊田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30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3 年 6 月 19 日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天鹅荡路 52 号
邮政编码 215104
联系电话 0512-85557799
传真号码 0512-85557799
互联网网址 https://www.inovance-automotive.com/
电子信箱 IAIR@inovance.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董秘办公室
者关系的部门
信息披露负责人 吴妮妮
投资者联系电话 0512-85557799
(二)主营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能电动汽车部件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电驱系统(电控、电机、三合一/多合一驱动总成)和电源系统(车载充电机、DC/DC 转换器、二合一/三合一电源总成)等动力系统核心部件。
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系统对整车的驱动性能、行驶安全、驾乘体验以及续航里程均起到决定性影响,相当于传统燃油车的发动机和变速箱。高效驱动电机和高性能动力系统是我国“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的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关键技术。公司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的行业龙头,位处产业链核心环节,肩负着推动我国汽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①公司多次承担和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技术重大专项,主导或参与超过 20 项国家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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