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承销的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数字”、“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
上市申请文件已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
市委会议审核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25〕2295 号文注册同意,批文签发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招商证券针对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发行人依法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南网数研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5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依法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南网数研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5 年 9 月 26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 2025 年第 22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深交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 22 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南方电网数字
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批文签发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一)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47,694.7534 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 1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317,965.0230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3,847.376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0%。其中,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跟投的保荐人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人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跟投数量约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即 1,430.8426 万股(若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12.90 亿元。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将于 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二)战略配售的对象
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综合考虑投资者资质及市场情况后选择的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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