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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0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
他承诺事项
序号 文件名称 页码
1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
2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7
3 关于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22
4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27
5 不存在证监会离职人员的说明 29
6 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 30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鉴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现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就发行人股东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发行人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发行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持有二级市场股票除外);
(五)发行人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亦不会在任何时候通过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六)发行人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以上承诺真实、准确、完整,若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育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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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