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20:59:44 股吧网页版
南网数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已制定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范运行,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存在公司治理缺陷。

一、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其中《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基本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针对股东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规则。

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股
东(大)会。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集、审议、表决等方面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执行,历次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有效。

二、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中《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及董事会会议的基本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针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规则。

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
董事会。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在会议召集、审议、表决等方面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执行,历次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有效。

三、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中《公司章程》中规定了监事会的职责、权限及监事会会议的基本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针对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规则。

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召开了 5 次监
事会。公司召开的历次监事会在会议召集、审议、表决等方面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执行,历次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有效。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撤销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上述公司治理结构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其中《公司章程》中规定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独立董事工作规则》针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提名、选举和更换、职权制定了详细规则。

独立董事自接受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详细审阅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并独立行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制度有效规范了公司的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则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页无正文,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