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1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技术”“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76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207%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392.00 万股。并于 2024 年 11 月 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41,76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55,680,000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未发生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55,68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为 4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0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3,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5 名,分别为翁耀根、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力鼎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力鼎”)、深圳市松禾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禾成长”)、上海东浩兰生瑞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瑞慧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瑞慧展”)、汪贤忠。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1)本企业/本人自港迪技术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港迪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港迪技术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
也不由港迪技术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开 发行前 (2)如本企业/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港迪技术股份情形的,本企
持股5%以上 股份限售、 业/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股东 翁耀根 自愿锁定、 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嘉 兴力鼎 延长锁定期 关信息披露义务;
、松 禾成长 限的承诺 (3)本企业/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则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承诺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4)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
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并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1)如发行人于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则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
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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