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技术”“公司”或“发行人”)202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港迪技术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采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39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7.94 元,共计募集资金 52,812.48 万元,
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费 4,866.2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7,946.28 万元,已由主承
销商中泰证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
计师费、律师费、已支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 2,896.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5,049.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2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5,049.49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10,945.4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25
项目投入 D1=B1+C1 10,945.4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2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4,111.3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5,883.40
差异[注] G=E-F -1,772.06
注:差异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907.55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尚未置换的资金 864.51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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