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广东建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7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46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56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8,656.9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38.99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917.97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1016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 38,691.72 38,691.72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 检测及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9,433.58 9,433.58
合计 48,125.30 48,125.3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以自筹资金支付预先投入和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金额为 10,288.01 万元,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8,622.11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665.90 万元(不含增值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10163 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鉴证报告》,截至 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 8,622.11 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共计为人民币8,622.1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自筹资金已投 拟置换金额
号 目 投资金额 入金额
1 创新技术研究院 38,691.72 38,691.72 3,648.17 3,648.17
总部建设项目
2 检测及营销服务 9,433.58 9,433.58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