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连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壹连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7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6,330,000 股,并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65,296,129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52,267,82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0.05%;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13,028,30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9.95%。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
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65,296,129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8,355,354.8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26,118,45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1,414,58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91,414,58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72,181,429 股,占公司总股本 78.9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233,151股,占公司总股本 21.0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7 名,分别为卓祥宇、程青峰、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招商证券资管-招商银行-招商资管壹连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做出有关限售安排承诺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卓祥宇承诺如下:
“1、本人自壹连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壹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壹连科技 396.9538 万股股份,也不由壹连科技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自壹连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壹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因股权激励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壹连科技 23.153 万股股份,也不由壹连科技收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壹连科技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壹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4、壹连科技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2025 年 5 月 22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壹连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5、上述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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