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630 证券简称:同宇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一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或钉钉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其中董事纪仲林先生、独立董事王岩先生、余宇莹女士、杨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驰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地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与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和《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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