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301630 证券简称:同宇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一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或钉钉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其中董事纪仲林先生、独立董事王岩先生、余宇莹女士、杨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驰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与招股说明书安
排一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67,830.8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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