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301630 证券简称:同宇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章星先生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章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3 日
附件:章星个人简历
章星,男,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曾任广东广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员、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技术员、建滔(广州)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蔼司蒂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亨斯迈化学研发中心(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应用工程师、项目经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项目经理、副总监、苏州古一化工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推广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580,1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章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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